一、出嗣:过继给无子的兄弟
「出嗣」就是过继:某一房无子,从同宗兄弟的儿子里过继一个承嗣。谱上的写法通常是「某某,某之子,出继某房某为嗣」,同时在生父名下也留一条「子某,出继」。
关键是两边都要写。只写一边,要么生父这一支断了,要么嗣父这一支凭空多出一个人,两种都会让后人算不清。
二、入赘:男方到女家,子女随母姓
「入赘」在旧谱里写作「赘某氏」或「入赘某处」。入赘者的子女若随母姓,通常记在女方世系下,并注明「本生父某」。
这一条最容易出问题:几代之后,后代只看到母姓,不知道本生父是谁。修谱时务必把「本生」一栏填上,哪怕只写一个名字。
三、抱养、随母姓、改姓:宗族里的三条务实规则
抱养(非宗族内的收养)旧谱多不记,或记「养子」并另列。今天的做法是记进去、标清楚,不写就是把人删掉了。
随母姓、改姓的,写「本姓某,随母姓」或「原姓某,某年改」。这一行字很短,但它是后人认回本支的唯一线索。
总的原则只有一条:血缘与承嗣分开写。「谁生的」和「谁承祀」是两个问题,旧谱常常合并,新修谱最好分两栏。
四、四种情况,一张表看清
出嗣、入赘、抱养、随母姓,四者的共同点是「血缘与承祀错位」,写法却各不相同。混着用,后人就算不清;分清楚,一条线也不会丢。
判别的关键只有一句:这个人承的是哪一房的祀?承哪一房,就写在那一房名下;生在哪一房,就在生父名下留一条注。两句话写在编例里,后面的人照着做就不会乱。
| 情况 | 旧谱写法 | 关键 | 今天的处理 |
|---|---|---|---|
| 出嗣 | 出继某房某为嗣 | 两边都要写 | 同旧例,加年份 |
| 入赘 | 赘某氏 | 子女多随母姓 | 注「本生父某」 |
| 抱养 | 养子,另列 | 注明非宗族内 | 记养子,标年份 |
| 随母姓 | 本姓某,随母姓 | 两个姓都留 | 同旧例 |
五、写进族谱时的三个硬要求
一是两边都写。出嗣的,生父与嗣父名下各一条;入赘的,女方世系与本生父各一条;随母姓的,两个姓都留。只写一边,等于把一条线剪断了一半。
二是写清年份。哪一年过继、哪一年入赘、哪一年改姓——年份是唯一能把两条线对齐的锚点,少了它,名字对得上也对不到人。
三是留一句说明。为什么这样写、为什么存疑,写一句比留空白好。空白会被后人读成「没有这个人」,而一句「存疑」至少说明大家都知道有这么一个人。
六、今天最容易被漏掉的三种
一是抱养但没办手续的。口头上是一家人,谱上没有位置。修谱时至少记「养子某」,注明年份,不写就真的没人知道了。
二是随母姓但户籍未改的。谱上要写「本姓某,随母姓某」,两个姓都留。只留一个,下一代查的时候就断在这一点上。
三是再婚带来的子女。旧谱没有对应的写法,今天通常记「随母来」,注明生父,不强行并入本支承祀。既不回避,也不冒充,这是比较稳的处理。
还有一条容易忽略:这些写法都该写进「行传」,不要只画在世系图上。世系图只有名字与连线,改一次看不出所以然;行传里留一句话,几十年后还能解释这条线为什么是断的。
七、记完之后:家谱与口述对不上怎么办
出嗣、入赘这类事,谱上写的和老人说的常常对不上。谱上写「出嗣某房」,老人只说「送人了」;谱上写「入赘」,老人说「上门」。
对不上不等于有人撒谎。谱要体面,口述要实话,两套话并行了很多年。记录时两套都留着:谱上照旧,备注里照录口述原话,并注明是谁说的、哪一年说的。
- 第一步 两套都留:谱文照录,口述原话进备注,不合并、不润色。
- 第二步 标清来源:谁说的、哪一年、几岁,信息比结论重要。
- 第三步 存疑标「待核」:宁可留一处空白,也别用推测填满。
术语表
- 出嗣
- 出嗣指的是同宗之内无子者以他人之子承嗣,即过继。谱上写作「出继某房某为嗣」。
- 入赘
- 入赘指的是男方到女家成婚并随女方居住,子女常随母姓。旧谱写作「赘某氏」。
- 本生
- 本生指的是与「嗣」相对的生育一方。行传中注「本生父某」,是入赘与抱养者认回本支的唯一线索。
- 养子
- 养子指的是非宗族内收养、由他姓或旁支抚育长大的子女。旧谱多另列,新修谱应记入并标明年份。
常见问题
Q1过继的人,牌位放哪一边?
一般随嗣父,因为承的是这一房的祀。生父那边可另设「本生」记录,或在谱上注明,不一定要立两块牌位。
Q2入赘的男方还算本族人吗?
看族规。多数旧谱把他记在女方名下,本族世系里留一条「出赘某处」。新修谱可以直接双记。
Q3抱养的孩子要不要告诉他?
这是家事,不是谱例。谱上如实记,家里什么时候说、怎么说,由家里人决定。
参考与说明
- 王鹤鸣《中国家谱通论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,2010 年
- 上海图书馆编《中国家谱总目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8 年
这一篇里的写法是常见格式,不是唯一格式。照本族旧谱的写法走,改动处写明原因,就不会乱。